馬來西亞金融監管機構和馬來西亞中央銀行12月6日發表了一項聯合聲明,兩家機構確認正在落實加密貨幣和ICO資產的相關立法。
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SC)與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共同發表了這一聲明,馬來西亞政府高層表示監管立法或在2019年一季度落地,並且重申相關立法可能需要在某些層面符合證券法規定。
「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將對通過ICO發行的數字資產以及在交易所進行的數字資產交易進行監管」 ,聲明確認道:
「相關監管法規即將落地,數字資產將在證券法的覆蓋範圍內受到監管,我們將為投資者提供公平有序的交易環境,保證投資者利益。」
馬來西亞已於今年逐步確定了對加密貨幣的態度。除在上月宣布監管出台期限後,該國財政部長林冠英表示,任何新資產的推出都需要得到BNM的許可。
林冠英表示:「我建議,所有希望發行類似於比特幣的加密貨幣的實體,都要經手馬來西亞央行,因其是財政機制的決策機構。」
在眾多關注監管立法進展的實體中,該國一名為「Hope Coin」的項目就需要等待立法確定後才能推出。
泰國也緊跟馬來西亞的步伐,擬在半年之後出台其自由的監管制度。
來源 : Cointelegrap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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