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4月2日報導,中國電子商務阿里巴巴起訴總部位於杜拜的Alibabacoin基金會侵犯版權,後者的ICO最初募集350萬美元。
根據曼哈頓美國地方法院的法庭文件,Alibabacoin使用公司名稱形成“明顯,重複且故意誤導”的行為。
阿里巴巴與Alibabacoin基金會之間沒有任何關係,阿里巴巴澄清,重申它“對進入加密貨幣並不感興趣”。
另外,Alibabacoin基金會在媒體上對這ICO產生的猜測和錯誤信息沒有任何回覆,阿里巴巴在提交文件時聲稱它“沒有做任何事情來打擊或糾正這種混亂”。
據稱,Alibabacoin基金會旨在利用自己的加密貨幣Alibabacoin建立一個電子商務平台,並稱自己是“利用區塊鏈技術優化分銷,財務,購物,安全的技術”。
阿里巴巴與其加密貨幣捲入有關的傳言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今年1月,該公司否認通過開發新的P2P平台來冒險進入採礦業的傳言。
在一份申明顯示,“我們重申,阿里雲從未發行類似比特幣的虛擬貨幣,並且不會託管任何[加密貨幣]採礦平台。
來源 : Cointelegrap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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