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 Palmisano–退休的IBM董事長兼現任美國非營利組織全球企業中心主席- 表示,他不知道有哪些解決方案可以使公共區塊鍊網絡與歐洲數據隱私法相容。
帕米薩諾在彭博市場與美國律師事務所Cravath,Swaine&Moore合夥人David Kappos 的聯合採訪中發表了上述言論,該事件於3月4日在彭博技術頻道播出。
Palmisano和Kappos專注於區塊鏈創新與通用數據保護法規(GDPR)之間的互動- 這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歐盟全球個人數據隱私法律框架,於2018年5月生效。
Kappos最近與多家跨國律師事務所Slaughter和May以及The Digital Supply Chain Institute 共同撰寫了一份研究論文,其中概述了建立符合GDPR標準的區塊鏈的四項指導原則。
高調的GDPR原則,例如被遺忘的權利以及立法對歐盟公司的其他深遠要求引發了關於區塊鍊網絡 – 特別是不可變的,因此不會刪除數據 – 的問題引發了爭論。符合新框架。
Palmisano曾擔任IBM主席10年,他說,某些私有的,經過許可的區塊鏈 – 具有適當的治理框架 – 可以在GDPR下運作良好,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幫助那些合規的公司,但這樣做目前不適用於公共網絡。他說:
“在公眾案件中,由於信息的性質以及如何分享信息,它變得更加複雜[…]我確實知道正在進行的研究,以解決公共市場問題,但是,[…] I不知道找到的解決方案。“
雖然帕米薩諾肯定了全球政策轉向解決數據保護問題的重要性,但Kappos指出,歐洲目前在立法數字隱私方面處於領先地位,而美國“沒有任何與歐盟強勁的GDPR [倡議]相提並論”。 “
正如Kappos強調的那樣,藐視GDPR法院判處巨額罰款的風險。他指出,使用治理框架可以極大地幫助區塊鏈用戶確保合規性:
“一個公司網絡可以組建一個合資企業,描述他們將如何管理數據,他們將放置和不放置在區塊鏈上的內容,以及他們如何在他們想要成為會員時忘記他們忘記了。”
在2018年11月,研究開展由倫敦大學瑪麗皇后學院和劍橋大學同樣指出,與GDPR私人blockchains的預期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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