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證券監管機構禁止股權ICO,使公司發行退款

 

據證監會網站公告,3月19日,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已停止發售Black Cell Technology首次代幣發行計劃(ICO),理由是該計劃構成未註冊的集體投資計劃(CIS)。

Black Cell現在必須退還香港投資者的代幣投資, “Krops”一個將農產品上市的行動應用程式。

Black Cell在自己網站上宣傳ICO,並告訴投資者他們的投資將為行動應用程式開發提供資金,並給予代幣持有人Black Cell的股權。這是證監會認為是CIS也是“股權”的做法,因此在向投資者出售之前需要事先向監管機構登記。

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已於今年1月底向四家與Black Cell和Krops有關聯的公司提起了停止的命令,因為Krops代幣是未經許可的證券。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也嚴格遵守證券法,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傑伊克萊頓最近指出,他所看到的每一個ICO都應該被視為一種證券,並且需要在證券交易委員會登記之後再出售給美國投資者。

來源 : Cointelegrap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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